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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当守边界
□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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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每当发生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件,总会迅速引发全社会对相关舆情的热烈讨论。此次发生在瑞金市的“跪地写检讨”事件让广大网友议论纷纷,部分网友持支持态度,另一些网友则明确反对。在笔者看来,教师确实应当拥有合理的教育惩戒权,但惩戒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循“适度、合理、合规、合法”的原则,不能突破教育的底线与法律的红线。
  以此次“跪地写检讨”事件为例,若学生确实存在过错,教师完全可以采取更恰当的教育方式,例如让学生返回教室反思然后书写检讨,或是将学生单独叫到办公室进行批评教育并完成检讨。这些方式既维护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又能达到惩戒与教育的双重目的。在这样的氛围中,学生可能更易认识到自身错误,检讨也会更具反思价值。
  涉事教师选择了让六七名犯错学生一字排开“跪地写检讨”,这种行为显然已经超出了教育惩戒应有的“度”。强制学生跪地这一行为,不仅无法实现引导学生改正错误的初衷,反而极易引发学生的逆反心理——他们可能因强烈的屈辱感而产生对抗情绪,甚至对教师与学校产生抵触心理。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是对学生人格尊严的践踏,会给学生的心灵留下难以磨灭的创伤,与“立德树人”的教育宗旨背道而驰。
  2021年正式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划定了教育惩戒的边界:教师不得以体罚、变相体罚等方式实施惩戒,尤其严禁任何“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跪地写检讨”无疑触碰了这条法律红线,这也正是当地教育体育局迅速作出停职检查处理的根本原因。法律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是为了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而非赋予其伤害学生的“特权”,任何逾越法律边界的惩戒行为,都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核心目的在于“教育”,“惩戒”只是辅助手段。然而在现实中,部分教师却将惩戒等同于体罚,用简单粗暴的方式代替耐心细致的教育。这种做法不仅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与安全感,破坏师生之间的信任关系,更会让教师自身陷入舆论争议的漩涡。
  当学生出现过错时,教师应展现出智慧与耐心。只有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用尊重与理解唤醒学生的自省意识,才能让他们从心底认识错误、主动改正错误。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教育,远比强制跪地写检讨的方式更具力量,也更能体现教育的温度与深度。
  教育的本质是唤醒灵魂,而非摧残尊严。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始终将学生的人格尊严放在首位,坚守法律与伦理的双重底线。唯有如此,才能让教育惩戒真正服务于学生的成长,让每一个孩子在尊重与关爱中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期待这起事件能推动更多教师反思教育方式,让教育回归其本应有的温暖与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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