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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还要“鸣”
□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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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谓名师?教师之“名”为何?“名”在课堂,“名”在教学,“名”在育人。不言而喻,名师是课教得好、名气大的教师,是在一线教学中摸爬滚打、屡创佳绩、名望颇高的教师,更是在一线教学中积累、总结、提升出先进理念并加以实施的优秀教师。
  然而遗憾的是,不少教师有了名气,在获得“特级教师”称号或评上高级职称后,便很快退居二线或教辅岗位,马放南山、刀枪入库、无心向学,与教学和科研的距离越来越远,名师之名就很快成了昙花一现。教而优则仕,大部分名师成名后都走向学校或教育局的领导岗位,成天陷于繁杂的事务中,远离了教育教学,脱离了火热的前沿,疏于教学和科研,走进“名师不鸣”的怪圈也很自然。即使有的名师偶尔上课,也只是所谓的讲座或报告,其影响力就减弱了很多。
  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教育需要好老师、名教师,那么名教师当何为?
  名师要自觉实现自我的专业追求,坚持“鸣”下去。教师的主阵地在课堂,脱离了教学主阵地,脱离了课堂,那么名师就没有了现实意义。评上了名师,就要发挥名师的作用,而不是只当作一种资格和资历,更不是享受这种荣誉就结束。因此,名师要立身课堂、坚守一线,在教学中一直“鸣”唱;要保持专业人格、乐于带徒,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在集体教研中与教师们一起共“鸣”;要置身鲜活的课堂,边实践体验,边总结提升经验、成果或撰写高质量的论文,推介开来,让名师在更大范围内传“鸣”。
  “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一片黑暗”。名师应该带着明敏的心灵、无畏的勇气、坚强的毅力、热诚的信念重新上路,在“等待一个更好的生活,期盼一个更好的存在,追求更高的善与美”中学会放下过多的心理负担,增强对学生的责任感,增强献身教育事业的幸福感。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积极价值观,保持一颗青春的心,坚守课堂、一路前行,享受工作的光荣、享受成长的幸福、享受自我发展的快乐。
  名师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过程。学校和行政部门也要提供有利的条件,保障名师“鸣”下去。在待遇服务、机制体制、教育引导等方面,我们究竟为名师做了多少工作?提供多少有效的帮助?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加强师德教育,用师德约束“名师”的行为,用霍懋征、于漪、魏书生等师德楷模作为引领,激发名师干事创业不断进取的积极性。要建立更加科学的管理机制,制定激励名师成长的长效管理办法,例如设立专项基金,根据名师成名后的表现为名师颁发奖金;适当给名师压担子,激发他们的潜力,使其发挥名副其实的专业引领作用;帮助名师拓宽研究领域,为他们提供和创造各种促进个人发展的机会,使他们的教研能力不断提高;要改进“一评定终身”的僵化管理体制,对“名师”进行跟踪考察,制订与时俱进的考核标准,探索职称和荣誉上的退出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从制度层面约束“名师”,最终消除“名师不鸣”的尴尬现象。
  总之,知行合一,“教”不可以已。名师作用的发挥、使命的体现、育人责任的履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他力”托举是前提和基础,“内力”促生和唤醒更是关键。
  名师不可因“名”成累,止步于眼前的成绩,要在教育改革中,成为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楷模、科研的能手,不断发挥引领作用,要在自我成长中不断“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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