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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质量管理专业列入高教自考开考专业清单
自考专业基本规范同步予以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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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讯 据《中国质量报》消息,根据市场监管系统对质量管理专门人才的需求,并报教育部同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日前印发通知,正式将“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及“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两专业列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并对两专业的基本规范予以颁布施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对于质量管理专业人才的需要,认真听取有关行业部门、企业意见,就是否开考进行研究。决定开考的,省级考委应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沟通,择优遴选条件好的高等院校担任主考学校,按照相应规范要求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和开考计划,负责组织考试、阅卷评分、建立考籍档案、颁发毕业证书等各项工作。
  全国考委还颁布施行了两个专业的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包括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设置要求等内容。
  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专业(专业代码:590207)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质量管理、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方面的基本知识,能在各类企业、认证咨询机构、质量检验及标准化和计量技术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质量检验、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包括掌握质量管理、质量检验、标准化与计量、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质量管控、管理体系审核与完善、应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企事业单位质量相关实际问题的能力,熟悉质量管理相关工具的应用、管理体系审核程序及相关资料的写作,包括了解质量管理与认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参与企事业单位质量管理与认证相关工作的基本能力等。
  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专业(专业代码:120703)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较强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适应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系统掌握质量管理工程领域的相关理论、方法和工具,具备通过语言和文字进行广泛沟通及解决质量管理工程领域相关问题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在工业和服务业组织、标准化计量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相关机构、政府质量职能部门等单位,从事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咨询和质量监管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包括掌握质量管理学、质量政策与法律法规、数字化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进行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保证的能力。主干学科是: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工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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