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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发布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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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讯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教育部日前发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高校实验室,是指隶属于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高校实验室建设和使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实验活动安全有序进行。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体制,重点落实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条件保障,以及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内容。
  《规范》指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高校应设立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和分工;建立健全全员实验室安全责任制,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人员;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体系;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公布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邮箱、电话、信箱等。
  《规范》要求,高校应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个人和所在单位,应予以批评和惩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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