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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学生的积极情感体验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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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道德与法治教学过程中,积极的情感体验,对于学生知、情、意、行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调节作用。如果学生能够拥有和保持乐观开朗、自豪幸福等积极的情感,就会产生较强的学习动机与兴趣、自我调节的意识与能力,那么接受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随之也会提升,进而能够以积极进取的心态去应对学习过程中所遭遇的挫折、困难和挑战。
  现在一些道德与法治教师们还是使用单一的教学方式,这不仅让学生缺乏情感体验和实践锻炼,造成他们“知、情、意、行”的断裂,更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学生进一步探索未知、发展知行的积极性和自主性。积极心理学认为,每个人潜能巨大,都具有包括积极情感体验、积极习惯养成、积极人格培养等在内的多种自我发展的基本心理需要。这种极具人性的观念认识,决定道德与法治教师首先应该注重发掘情境化、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去丰富学生的积极情感体验。
  创设角色扮演的模拟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情感表达。积极的情感体验首先来自兴趣,道德与法治教师要能够以学生的生活或社会现象为背景,创设新颖的、生活气息浓重的角色扮演场景;这些场景可以使学生在心无戒备的情况下,自觉不自觉地根据角色进行自我定位、模仿和演绎,进而身临其境般地获得真实感受。如此情境创设既有助于将枯燥的知识趣味化、抽象的理论具体化,更有助于达到学生人人参与体验、感悟、交流与分享的教学效果,全面提升学生对人、事、物的认识能力和情绪情感表达能力。
  设计“积极”的问题情境,提升学生的内部学习动机和合作能力。“学起于思,思起于疑”,道德与法治教师要善于与学生一起,设计和提供让学生渴望得到且须经过“跳一跳、摘得着”的努力才能够得到答案的问题情境。具有启发性的问题最容易激发学生的求知动机和兴趣,让他们始终处于自主质疑、探疑、解疑的思维体验之中,并促使他们自觉借助小组讨论、参与互动、分享交流等合作方式尝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样的积极思维体验过程不仅能够让学生有效获取知识,培养其辩证思维能力和语言逻辑表达能力,还可以促使学生学会在与人合作中如何正确表达情感等。
  提供“当小老师”的教学情境,满足学生的成功愿望和幸福需要。道德与法治教师可以大胆地让学生参与甚至主导一些教学活动——让他们自己收集教学素材、进行教学设计、开展课件制作以及走上讲台“当小老师”等。学生走上讲台“当小老师”的做法,一方面能够改变一直以来教师高高在上的权威形象,拉近教者与学者间的距离,课堂气氛变得更轻松、融洽、活跃,富有生趣,有利于学生减少因单调学习所滋生的压力、厌烦等消极情绪;另一方面,让学生主导一些教学活动,等于给他们创造自我展示和实现的机会,利于培养学生的活动设计能力、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勇敢精神等,由此使他们能够充分体验到能力发展所带来的幸福感并增强学习的自信心。
  增加社会实践的参与时机,提升学生能力和升华积极情感。道德与法治教师应将教学与学生的生活互融互通,既能把教学拓展进学生的生活空间,又能把生活导入课程,将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实践紧密联系起来,指导学生在生活实践中感悟所学知识,并能够根据所学知识关注社会热点,思考判断社会问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能力的不断提升中,学生自然会不断体验到自豪满足、成功幸福等积极情感,增强社会责感。
  使用积极的评价手段,让学生体验到被认可和被关注的幸福。道德与法治教师要改变用放大镜找问题的消极方式,代之以用欣赏的眼光来积极评价学生,善于发现和鼓励他们的努力与进步。这样才能不断激发学生的内在潜力和积极情感体验,增强其自信心和上进心,进而产生和形成自主学习的行为习惯。积极评价首先要注重有效鼓励与表扬,有明确期待的鼓励和实现期待时的及时表扬最有效,能够激励学生树立信心、继续努力,不断提升学习的幸福感。善意的批评方式暗含了对学生的关注和期望,既可以让学生知道错在哪里,还不伤害其自尊,又能让他们愉快接受并努力去纠正,激励作用真可谓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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