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将爱国主义教育引向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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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4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下称《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法律,共5章4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以法治方式将爱国主义教育引向纵深。
爱国主义是一个严肃且永恒的话题。中华民族历经五千年风雨沧桑而光彩依旧,正是依赖于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始终怀着对国家的无限赤诚。这种广阔大爱贯穿了中华民族发展历程。从《礼记》中的“苟利国家,不求富贵”,到宋朝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从《左传》中的“临患不忘国,忠也”,到秋瑾的“无限伤心家国恨,长歌慷慨莫徘徊。”这种爱国主义激情,无论是王侯将相还是贩夫走卒,都表现得淋漓尽致。这种共同的信仰凝聚了无形厚重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使我们在精神上和价值观上达成了步调一致的国家行动。确保国家和民族在激烈竞争和忧患磨难中屹立不倒,释放出越发夺目的价值光彩、国家光彩。
《爱国主义教育法》不仅是对法治建设的完善,更是一种价值的“明确”和“感召”,作为民族价值精华的爱国主义精神,每一位中国公民都有责任去继承发展、延伸拓展。义不容辞地将爱国主义精神和每个人的衣食住行完成更为亲密的链接,让这种对于国家和民族的大爱,成为日常生活中的“盐”和“粮食”,成为无处不在的“空气”和“水”。当人们确立了爱国这种思想和精神领域的核心价值,每一位国民都将获得行稳致远的精神定力、发展潜力,以及饱满的国家自豪感、民族自信力。
为了 深化这 种“庄 严的爱”,我们采取了法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手段,将抽象的爱国主义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爱国主义精神引领,将模糊的爱国表述转化为清晰的爱国界定,将泛化的爱国精神转化为法治化的精神要求。例如《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目标、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此外,该法还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体制、工作原则和教育内容,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以便向不同群体和对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制度保障、机制保障和主体保障,确保在社会各个行业和每个角落,都能高扬起爱国主义崇高精神。
坚定地捍卫爱国主义精神,还必须对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近年来,互联网上出现了一些不负责任的“键盘侠”“鼠标党”,利用虚拟身份和匿名发言的特点,歪曲、丑化、亵渎英雄人物的形象,侮辱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所以,《爱国主义教育法》还对这些不良行为进行了惩处。只有让爱国领域的跳梁小丑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才能让爱国主义领域的浩然正气,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
总之,今天的国人更要依法爱国、热忱爱国,将这份人人有责的国民责任和法律义务深入贯彻下去,为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做出更为积极的担当。
爱国主义是一个严肃且永恒的话题。中华民族历经五千年风雨沧桑而光彩依旧,正是依赖于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始终怀着对国家的无限赤诚。这种广阔大爱贯穿了中华民族发展历程。从《礼记》中的“苟利国家,不求富贵”,到宋朝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从《左传》中的“临患不忘国,忠也”,到秋瑾的“无限伤心家国恨,长歌慷慨莫徘徊。”这种爱国主义激情,无论是王侯将相还是贩夫走卒,都表现得淋漓尽致。这种共同的信仰凝聚了无形厚重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使我们在精神上和价值观上达成了步调一致的国家行动。确保国家和民族在激烈竞争和忧患磨难中屹立不倒,释放出越发夺目的价值光彩、国家光彩。
《爱国主义教育法》不仅是对法治建设的完善,更是一种价值的“明确”和“感召”,作为民族价值精华的爱国主义精神,每一位中国公民都有责任去继承发展、延伸拓展。义不容辞地将爱国主义精神和每个人的衣食住行完成更为亲密的链接,让这种对于国家和民族的大爱,成为日常生活中的“盐”和“粮食”,成为无处不在的“空气”和“水”。当人们确立了爱国这种思想和精神领域的核心价值,每一位国民都将获得行稳致远的精神定力、发展潜力,以及饱满的国家自豪感、民族自信力。
为了 深化这 种“庄 严的爱”,我们采取了法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手段,将抽象的爱国主义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爱国主义精神引领,将模糊的爱国表述转化为清晰的爱国界定,将泛化的爱国精神转化为法治化的精神要求。例如《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目标、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此外,该法还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体制、工作原则和教育内容,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以便向不同群体和对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制度保障、机制保障和主体保障,确保在社会各个行业和每个角落,都能高扬起爱国主义崇高精神。
坚定地捍卫爱国主义精神,还必须对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近年来,互联网上出现了一些不负责任的“键盘侠”“鼠标党”,利用虚拟身份和匿名发言的特点,歪曲、丑化、亵渎英雄人物的形象,侮辱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所以,《爱国主义教育法》还对这些不良行为进行了惩处。只有让爱国领域的跳梁小丑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才能让爱国主义领域的浩然正气,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
总之,今天的国人更要依法爱国、热忱爱国,将这份人人有责的国民责任和法律义务深入贯彻下去,为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做出更为积极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