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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教授”意不同
□钱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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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的典籍中,经常出现“教授”一词,古今的“教授”一词虽写法、读音相同,但意义却不太相同。现在的“教授”有两个意思,一是指把知识技能传授给学生;二是指高等学校教师学衔或职务名称之一。今天的“教授”一词可以说是由古代的“教授”演变而来的。
  “教授”一词最早出现在汉代。汉武帝时期,官府设立“太学博士”一职,主要职责是教授学生知识。那时的“教授”是一个动词而非名词,意为传授知识之意,可以理解成“教书”。而“太学博士”,才相当于今天我们熟悉的“教授”。
  宋太宗时期,宗学王宫子弟的老师被称为“教授”,“教授”首次成为一个名词。到宋仁宗时,宰相范仲淹推行庆历新政,教育上,在中央和地方的学校设立“教授”一职。在一些诸如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的专门学校中,“教授”便是教师,负责传授知识或技能;而在各路的州、县学中的“教授”则是地方专门负责教育事宜的官方机构之长官,官职正七品,负责科举考试、教育内容设定、监督教学纪律等事情。元代沿用了宋代“教授”制度。
  到了明朝,明太祖朱元璋打下天下后,为赢得士人之心,第二年便开始制订教育制度,在府州县三级均设立学校,并规定各府学设一名“教授”,各州学设一名“学正”,县学设一名“教谕”——自此,“教授”开始成为普遍意义上的教师称谓。并且可以看出,当时的官方地方学校的教师分为“教授”“学正”“教谕”三个行政级别,其中“教授”级别最高。但总体来说,“教授”只是地方学校的最高级老师,而中央学校国子监、太学里的教师则称为“博士”“助教”等。
  清朝时,“教授”大致沿用明代的职责,但其教师属性又有所减弱,增添了官员属性,具体负责评价学生品行优劣、督促学生学习等,大体相当于今天中学中的“教导主任”或教育主管部门中的“督学”一角。但其资历出身相当高,必须由进士出身的担任。清代“中兴第一名臣”曾国藩就曾出任过江南府(今江浙一带)的“教授”。
  清末洋务派兴办的大学中,设有正教员、副教员。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教授、助教授——“教授”一词正式成为现代大学教员的称呼。1927年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规定大学教员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未变,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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