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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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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讯 据法制日报消息,为更好保障流动儿童群体合法权益 ,民政 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21 个部门 近日联合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的出台是我国在国家层面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对于进一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更好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0至17周岁儿童人口为2.98亿人,其中流动儿童规模约为7109万人,这意味着,每4名儿童中就有1名儿童在“流动”。
  为此,《行动方案》部署开展流动儿童精准监测摸排工作,明确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流动儿童信息。
  《行动方案》在“优化落实教育保障政策”章节中明确提出,各地教育部门要推动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
  在学前教育阶段,要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促进流动儿童就近在普惠性幼儿园入园。
  在义务教育阶段,要进一步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就学政策,在优化义务教育资源布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充分考虑流动儿童特殊困难。
  《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稳步提高流动儿童就读公办学校或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服务)比例,保障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针对中高考问题,《行动方案》明确要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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