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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2024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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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讯 据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消息,1月 18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月29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
  《通知》指出,符合下列13项条件中任何一项的考生具有照顾资格:1.烈士子女考生(不含公安烈士子女);2.公安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考生;3.残疾人民警察考生;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考生;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6.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7.退出部队现役考生;8.军人子女;9.少数民族考生;10.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1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12.5A级青年志愿者考生;13.技能大赛获奖应届中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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