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制定校外培训黑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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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讯 据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云南省教育厅近日制定《云南省校外培训黑白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1月1日—12月15日(《管理办法》施行之日)期间新审核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已整改到位的,可以列入“白名单”;《管理办法》施行后,新审核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列入“白名单”。
《管理办法》规定了52种情形,存在其中情形之一的机构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查核属实后责令整改,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
《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管理。 列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如存在《管理办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时移出“白名单”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不列入“黑名单”;整改期满完成整改的重新列入“白名单”,整改期满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存在《管理办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时移入“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的机构或个人,完成整改且整改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移出“黑名单”。
《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1月1日—12月15日(《管理办法》施行之日)期间新审核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已整改到位的,可以列入“白名单”;《管理办法》施行后,新审核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列入“白名单”。
《管理办法》规定了52种情形,存在其中情形之一的机构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查核属实后责令整改,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
《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管理。 列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如存在《管理办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时移出“白名单”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不列入“黑名单”;整改期满完成整改的重新列入“白名单”,整改期满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存在《管理办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时移入“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的机构或个人,完成整改且整改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移出“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