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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进校园”需念好“融”字诀
□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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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印发《河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提出,体育类、科技类和文化艺术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经遴选合格,可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与课后服务。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出: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河北省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是落实“双减”政策,丰富拓展课后服务资源,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有力举措。
  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是一个新课题。不论是学校,还是校外培训机构,都将面临诸多方面的磨合融通。念好“融”字诀,做好“和”文章,校外培训才能“进得来”“立得住”“教得好”,才能成为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的有益补充。
   守住服务初心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必须服从立德树人总要求,服务于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这个政策初衷。学校要按照取长补短原则,平衡校内校外课后服务资源,考量校外培训的特色特长,尽可能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更多课后服务机会。校外培训机构要秉持育人为先、义利兼得的理念,服从学校安排,服务育人大局,发挥自身优势,为学生提供物有所值的课后服务,切勿走上校内广告、校外挣钱的歪路,落得被“驱逐出场”的结局。
  做好项目对接
  依据“双减”政策,满足家长需求,作业辅导是课后服务的刚性项目,“学有余力”是校外培训“进校园”开展课后服 务的基本前提 。学校要精 准评估教情、学情,动态掌握“学有余力”状况,在满足学生作业辅导刚需的情况下,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课后服务学生名册及项目清单。校外培训机构要走出“抢戏”思维,根据进驻学校的课后服务需求,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精心研制课后服务“菜单”,与学校做好项目对接,为学生提供便利化、专业化的课后服务。
   促进师资融通
  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开展课后服务,其从业人员将与学校教师成为“同事”,合作共赢的“校培”关系是课后服务高质量的重要保障。学校可通过见面会、交流群及业务活动等推介校外培训机构教师,促进“校培”师资融通。学校教师要树立新型“同事观”,打破“老死不相往来”思想壁垒,诚心诚意为校外培训机构教师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要矫正自己的职业定位,完成由“生意人”到“教育人”的身份转变。要服从学校安排,适应课后服务节奏,做好课后服务衔接,确保课后服务安全规范。还要主动听取学校教师的意见或建议,优化课后服务方式,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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