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校园欺凌不是教育部门“独角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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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四川成都一男孩因名字被同学起绰号、调侃,甚至课本上也被写上调侃的词语。男孩因此抑郁厌学、自伤自残。湖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湖南省教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5种行为构成校园欺凌,提出10项校园欺凌防治措施。专项治理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0月31日。
有别于成年人之间的暴力斗殴,发生在中小学生群体间的校园欺凌现象更让人揪心与焦虑。这不仅是因为温馨校园原本是教书育人的文明之所,更在于欺凌者还是一群涉世未深、刑责难罚的孩子。湖南省教育厅发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并祭出10项防治措施,此举值得肯定。但防范校园欺凌却并非教育部门“独角戏”,须部门联动、综合治理。
纵观《湖南省教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确不乏诸多可圈可点的创新之处。由于施暴者是未成年人,之前对于校园欺凌的定性、防治相当困难,而这次由湖南省教育厅出台的治理方案,却较好地破解了这些难点、堵点,让专项治理行动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比如,明确规定了5种行为可以构成“校园欺凌”,这就为其制定了认定标准,厘清了治理边界;提出了包括“加强道德法治教育”“及时排查化解隐患”“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教育惩戒”等10项防治措施,这契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综合性治理思路。
校园欺凌发生地点在校园,涉事主体为学生,事件性质是违法,且教育机构负有管理校园、教书育人之使命,由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治理校园欺凌举措当属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不过,鉴于滋生校园欺凌行为的因素很多,并非教育部门一家可左右,因此许多治理措施落实需要多部门的协同配合,真正做到对校园欺凌现象的防范治理。当地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真正形成围追堵截、德法并举、群防群治的强大攻势和环境氛围。
中小学生正值读书求知、性格塑造、身心成长的关键时期,发生校园欺凌当属病在孩子、根在社会。各个学校要乘专项整治东风,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认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聘请司法部门的专业人员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是不错的举措,要让法治副校长名副其实,并对学校的防范举措、预警机制和教育处罚提出建议。用典型案例图解校园欺凌“5种行为”,让学生对此形成概念、保持警惕、相互监督;将校园欺凌有关罚则纳入校规校纪,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执行校规校纪,必要时可转专门学校,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规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学生要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和帮扶关爱。
家长要将防范校园欺凌纳入家教范畴,规避重智轻德教育倾向,切忌以“他还是个孩子”为由,放任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