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学生欺凌事件岂能只拿学校“问责”?
□叶金福
文章字数:
  编者按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欺凌者的年龄也在不断降低,校园欺凌已经成了学校和家庭头疼的大问题。针对“校园欺凌”,国家很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都有相关规定,例如《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修正)》《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等,各地针对具体情况也有发布不同的文件,这些法律文件从人权、未成年人保护等角度出发,对“校园欺凌”可能涉及的方面进行了规定和要求。除了法律,学校和家长也应共同关注和治理校园欺凌。

  山西省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发生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引发了社会公众关注。大同市迅速组成由教育、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及相关工作。经查,大成双语学校在管理上严重失职失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大成双语学校立即整顿、限期整改;解除许某的校长职务,辞退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裴某某、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白某某、涉事班级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老师侯某。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对大成双语学校新学年缩减招生规模的决定。
  这起校园欺凌事件不禁让人想起之前在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三中发生的校园欺凌,该校初二学生董某某,因怀疑同年级学生郎某某在同学中传其闲话,便与另外4名女生在学校厕所对郎某某进行掌掴。事发后,襄垣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迅速成立调查组,对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整顿。随后,该校校长被停职,副校长被免职。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有发生,比如:四川绵阳,一名13岁女生被另外几名女生轮番扇耳光、用脚踩头,施暴者边打边威胁“不准报警、告家长”;河南鹤壁,一名16岁女生长期遭受校园欺凌,施暴者还与他人视频通话炫耀,被欺凌女生几乎精神失常;江西南昌,一女生被多名学生扒掉裤子,并被逼迫喝下不明液体……这一起起校园欺凌事件,无不令人深感愤慨,而更令人痛心的是施暴者的年纪也在不断减小。
  校园欺凌不仅严重威胁着学生的校园人身安全,而且也给被欺凌学生的心理造成了巨大的伤害。那些童年时期被欺凌过的孩子,长大后会遇到更大的心理困扰,存在抑郁、焦虑、认知障碍甚至自杀风险。可见,校园欺凌带来的影响是深远而巨大的。
  校园欺凌事件谁都不愿意发生,但既然发生了,除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防微杜渐,避免类似欺凌事件发生之外,还要对相关人员予以追责、问责处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校长、分管副校长、班主任和生活老师一起追责、问责。该免职的免职,该辞退的辞退,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相关学校领导和老师被问责,也完全是咎由自取。
  但是学校里发生欺凌事件,只有学校和相关老师有责任吗?其他部门、其他人员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笔者以为,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引发的,有的是因为欺凌者以大欺小;有的是因为欺凌者的家庭教育出了问题;有的是因为欺凌者在影视片里学到了一些施暴场景等。可见,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并不是只有学校教育和防范不到位的原因。
  虽然目前我国已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规制和惩罚,但由于认定难、发现难、举证难等诸多原因,很多时候,校园欺凌很难界定,因而也很难得到遏制。加之一些欺凌者大多是未成年人,他们总认为“法律拿未成年人没办法”,这使欺凌者的行为更加猖獗。这说明,法律法规不健全也是导致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欺凌者之所以敢光天化日之下欺凌其他学生,就是因为这些孩子的家长平时疏于管教,对孩子错误的思想和行为置之不理,任凭孩子慢慢地成为“坏孩子”,久而久之,就成了欺凌者。也有很多被欺凌者的家长疏于和孩子沟通、交流,看不出来孩子情绪、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变化,有时孩子鼓起勇气开口,很多家长都不太在意,认为是小事。这就导致情况可能已经很严重了,家长还是一无所知。
  与其等到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之后再“问责”,倒不如倒逼相关部门、学校和家长切实做好普法和防范工作,从而把校园欺凌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因此,笔者以为,打击校园欺凌需要多方“站出来”。
  首先,法律要“站出来”。一方面,执法部门应加大法治宣传和教育力度,不妨通过现身说法、典型案例等方式,让每一位学生知晓校园欺凌的严重性,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应对校园欺凌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批评教育的要批评教育,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让校园欺凌者既接受批评教育,又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要建立防范校园欺凌长效机制,把校园欺凌纳入法治框架中。
  其次,学校要“站出来”。一方面,学校可成立由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区居民代表、教育和心理等领域的社会专业人士共同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负责对校园欺凌的调查、认定、处理。另一方面,学校要建立完整的反欺凌制度,不妨通过设置专门机构、定期开展反欺凌教育、公布投诉邮箱和电话、配置专业的心理老师等方式,把校园欺凌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三,家长要“站出来”。一方面,家长要切实关注孩子的变化,如果发现异常,就要及时问清原因,切忌不闻不问,任凭孩子深陷校园欺凌当中。另一方面,孩子一旦遭遇校园欺凌,家长应及时与校方和警方取得联系,通过校方和警方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避免欺凌事件的再次升级。
  此外,其他人也要“站出来”。如果有人发现学校或班级存在欺凌事件,一定要及时告知老师或学校,必要时可以寻求警察的帮助,不能装作没看到,他人的冷眼旁观也是一种欺凌。
  相信只要法律、学校、家长,包括其他人都“站出来”,共同向校园欺凌行为说“不”,就一定能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种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从而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陕西教育报刊社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