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改革应坚持正确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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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次改革继续落实教育部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开考,全考全用”的要求,坚持“大减法、小加法,多渠道、新载体”的思路,发挥考试招生的“指挥棒”作用,引导教师从应试的教学回到素养的教学。依据不同学科特点,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考试、考察、考核三类。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减少至6门,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成绩以等级呈现,道德与法治笔试由闭卷调整为开卷,道德与法治科目综合素质评价、物理科目实验操作计入中考成绩。
相比较国内其他省市已发布的中考改革方案,北京市的中考改革在一些关键敏感争议领域环节迈出了可喜的坚实步伐,并有一定域界的突破。特别是将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减少至6门,这在全国中考领域尚属首次,更为重要的是在中考改革中大胆实施“减法”,而不是一味地实施“加法”。减少考试科目,从根本上、本质上、核心上体现并落实“双减”政策,达到真正为学生家长减负之目的,使减负找到了治本之载体、路径、方向,有效发挥了中考指挥棒对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新课程、新课标、新教材、新课堂改革的导向保障功能。与此同时,北京市中考改革实施的考试科目分类、书面与实操、闭卷与开卷结合等措施,较好地体现了中考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初衷,有利于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北京市中考改革给人们带来不少启迪与思考。
首先中考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伟大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要通过课程、教学、活动、实践、评价等重要载体路径去实现。考试评价又是教育评价中最具权威性、影响力、牵导性的形式手段,在中考改革中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就必须做到在考试科目设置、分值赋计、考试形式方法等方面体现育人宗旨,真正发挥考试评价的育人功能。
其次,中考改革应体现“减量提质”的政策要求。“减量提质”是国家“双减”政策的本质要求,但从近几年来一些省市所公布的中考改革方案来看,并未贯彻体现“减量提质”的政策要求,一味地做“加法”,使中考成绩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不断增加,甚至出现中学开设课程科目全部纳入中考的趋向,曲解了“凡学必考”的原则设计本意,使学生负担越来越重,不利于“双减”政策的实施,损伤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中考改革应通过逐步严控或减少考试科目,降低考试要求,合理设置学科分值,来真正为学生减负,使“减量提质”的目标在学校真正达成,使中考真正成为“双减”工作的保障性、助推性、政策性工具。
最后,中考改革要体现多元评价结果的价值。学生品德、学业、实践等素质能力的评价,不仅是教育评价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中考改革中事关录取的重要组成依据。从近几年各省市中考改革中对中学生多元评价结果使用的实践来看,主要问题是评价形式单一,结果使用过软、过少,甚至形同虚设等。因此,在中考改革中应重视体现学生多元评价结果的价值,在学生评价中做到评价内容综合化、评价形式多元化,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实践性学科能力评价等并重结合。并将学生多元评价的结果细化、实化、刚化,使之真正成为学生升学录取的硬性依据,促进学校学生评价改革工作深入推进。
相比较国内其他省市已发布的中考改革方案,北京市的中考改革在一些关键敏感争议领域环节迈出了可喜的坚实步伐,并有一定域界的突破。特别是将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减少至6门,这在全国中考领域尚属首次,更为重要的是在中考改革中大胆实施“减法”,而不是一味地实施“加法”。减少考试科目,从根本上、本质上、核心上体现并落实“双减”政策,达到真正为学生家长减负之目的,使减负找到了治本之载体、路径、方向,有效发挥了中考指挥棒对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新课程、新课标、新教材、新课堂改革的导向保障功能。与此同时,北京市中考改革实施的考试科目分类、书面与实操、闭卷与开卷结合等措施,较好地体现了中考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初衷,有利于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北京市中考改革给人们带来不少启迪与思考。
首先中考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伟大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要通过课程、教学、活动、实践、评价等重要载体路径去实现。考试评价又是教育评价中最具权威性、影响力、牵导性的形式手段,在中考改革中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就必须做到在考试科目设置、分值赋计、考试形式方法等方面体现育人宗旨,真正发挥考试评价的育人功能。
其次,中考改革应体现“减量提质”的政策要求。“减量提质”是国家“双减”政策的本质要求,但从近几年来一些省市所公布的中考改革方案来看,并未贯彻体现“减量提质”的政策要求,一味地做“加法”,使中考成绩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不断增加,甚至出现中学开设课程科目全部纳入中考的趋向,曲解了“凡学必考”的原则设计本意,使学生负担越来越重,不利于“双减”政策的实施,损伤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中考改革应通过逐步严控或减少考试科目,降低考试要求,合理设置学科分值,来真正为学生减负,使“减量提质”的目标在学校真正达成,使中考真正成为“双减”工作的保障性、助推性、政策性工具。
最后,中考改革要体现多元评价结果的价值。学生品德、学业、实践等素质能力的评价,不仅是教育评价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中考改革中事关录取的重要组成依据。从近几年各省市中考改革中对中学生多元评价结果使用的实践来看,主要问题是评价形式单一,结果使用过软、过少,甚至形同虚设等。因此,在中考改革中应重视体现学生多元评价结果的价值,在学生评价中做到评价内容综合化、评价形式多元化,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实践性学科能力评价等并重结合。并将学生多元评价的结果细化、实化、刚化,使之真正成为学生升学录取的硬性依据,促进学校学生评价改革工作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