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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成诈骗“工具人”须补法治教育课
□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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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下旬,在湖北上学的大二女生陈欣怡突然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通知她名下一张手机卡涉嫌诈骗,需要配合调查。在警察的询问下,陈欣怡想起自己不久前做过一份群发“广告 ”短信的“兼职”。“那个时候才知道是被人利用了”陈欣怡说。在公安局,她还看到两名把自己的银行账户出借给诈骗分子洗钱的大学生。“警察告诉我,暑假期间很多大学生都被骗了,有人因为情况比较严重还被拘留了。”(8月22日《中国青年报》)

  每到暑假,大学生们都会忙着寻找各类兼职,既为填充闲暇,也为挣点“外快”,但这也给寻机诈骗的不法者提供了机会。新闻中大二女生在从事帮发“广告”短信的“兼职”中,被公安警察疑为涉嫌诈骗,就是前车之鉴。近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发布 5 种常见的兼职诈骗套路,为我们提供镜鉴。这些看似轻松挣钱的“代办”,实则是帮人诈骗,使自己成了“工具人”。预防“兼职”陷阱亟须提升法治素养。
  在201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一款“帮信罪”,全称为“ 帮助 信 息 网 络 犯罪 活 动罪”。具体规定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据显示,自公安部开展“断卡行动”以来,“帮信罪”的案发数量成了仅次于“危险驾驶罪”的第二位高发刑事犯罪类型,其犯罪嫌疑人多以低学历、低收入群体为主。
  梳理大学生暑期兼职陷阱,主要表现为两类情形:一是大学生被诈骗分子利用,充当诈骗工具。诈骗分子既想利用大学生手机号降低被骗者的心理防备,同时也希望隐藏于网络之后,让行骗更加隐蔽,一旦有人上当受骗,打电话的大学生便难逃干系。二是诈骗分子打着兼职招聘的噱头,以刷单或收取管理费的名义对大学生实施诈骗。用所谓“专业好评师”“刷单炒信”为诱饵,套取大学生个人信息,转走其账户中的钱财。
  从上述套路不难看出,大学生暑期沦为诈骗“工具人”,关键在于法治观念淡薄,缺乏一定的警惕与防范,心存侥幸,觉得自己不会卷入犯罪。比如,对个人相关信息缺乏“看护”,对帮人“刷单”之类明显的违法行为浑然不觉,还以为找到“轻松挣钱”的门路等。一位大学生曾就此坦言,“学校以前组织反诈宣传就提到过‘帮信罪’。但我总觉得犯罪跟我没有关系,都是大学生了怎么会被骗?根本不会往那方面去想。”
  预防大学生沦为诈骗“工具人”,亟 须补上法治教育课。要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的教育行动,通过以案释法、现场答疑、法律人讲座等宣讲方式,让受众了解“帮信罪”,绷紧防范弦。要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妥善使用个人支付账号,拒绝任何形式的出租、出借、出售。不轻信所谓“事少钱多”的兼职,对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的事情要三思而后行。暑期多找与专业对口、有助提升能力的兼职,以规避落入受骗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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