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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实习生权益需要立法赋能
□张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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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广大在校学生而言,实习是提升就业能力的重要环节。随着“金三银四”招聘旺季的到来,很多学生抓住毕业前的最后时光,四处投递简历找工作或实习机会。然而,近年来,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被安排过重工作、流水线工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得不到相应报酬,甚至被侵犯的情况屡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4月12日《法治日报》)
  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接受了学校教学的基础上,大学生们走上实习岗位,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的相关知识,有助于培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近年来,在高校和用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大学生实习工作稳定开展,质量稳步提高,产学研融合不断深入。但与此同时,实习实训违规收费、实习期间学生受到伤害、实习津贴遭企业恶意拖欠等问题时有发生,既侵害了实习生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人才培养。
  实习生权益缺乏保障,从根本上看源于“没身份”。实习生是学生身份,不是劳动者。实习属于教学活动,而不是市场活动,因此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也就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于是,一些用人单位趁机钻空子,把实习生当成廉价劳动力,安排其到“流水线”顶岗,动辄要求加班,并不考虑实习专业是否对口。前些年就有媒体曝光,有的实习生在校期间学习的是会计专业,而被派去实习的岗位居然是到某游乐场的鬼屋内扮鬼,而且没有任何报酬,游客多时还要加班。同时,监督监管的缺失也是重要因素。由于实习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不属于劳动监察的执法范围。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是监督职业院校,对实习单位无法监督。这就导致了一些实习生权益受损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用人单位愈发有恃无恐。
  2019年,教育部曾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实习组织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去年1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针对当前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中存在的强制实习、从事与专业学习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等问题,进一步划定了“红线”。不过,该规定针对的是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覆盖面有限。同时,相关条款对于法律责任认定、维权途径和维权保障机制的规定比较粗糙,当实习生权益受到侵犯时,也很难将其作为依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治社会,法律才是最坚强的后盾,也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最有力的武器。在《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不适用于实习生的情况下,有必要针对实习生量身定做专门的法律法规,弥补法律,保护盲区。一方面要规范实习行为,对于实习生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要厘清高校、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制定相应的罚则,从而强化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管,创造良好的实习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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