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扩大高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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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讯 据中工网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高校学生医疗保障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各类保障资源的集成协同,补齐政策“短板”,提升高校学生群体的医疗保障供给水平,进而对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通知》从“扩大高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巩固提高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加强高校学生多元医疗保障”以及“做好高校学生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等4个方面,提出10项具体政策要求,主要包括:明确高校学生参保任务目标,落实高校学生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权利和义务、为高校学生参保创造便利条件以及提供便捷服务、完善高校学生参保缴费激励政策,落实高校学生连续参保和医保基金零报销的激励机制、完善高校学生医保待遇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适当提高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做好高校学生异地就医备案管理,确保按规定可享受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完善高校学生医疗救助政策,统筹强化医疗救助政策的托底功能、支持社会力量精准帮扶,救助重特大疾病高校学生、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丰富高校学生多层次健康保障供给、做好高校学生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工作、做好高校学生的医保待遇衔接工作。
《通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创新细化政策举措。比如,提出“高校后勤服务机构和内设医疗机构配合属地医疗保障部门,建立高校参保经办服务点”,为医保“进校园”提供更多的政策空间和服务保障;在医保待遇方面,提出做好“高校学生寒暑假期间在户籍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的异地就医备案”;提出困难学生参保时按照困难身份认定地资助政策标准获得全额或定额资助,实现以“人”为中心的参保救助兜底等。
《通知》从“扩大高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巩固提高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加强高校学生多元医疗保障”以及“做好高校学生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等4个方面,提出10项具体政策要求,主要包括:明确高校学生参保任务目标,落实高校学生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权利和义务、为高校学生参保创造便利条件以及提供便捷服务、完善高校学生参保缴费激励政策,落实高校学生连续参保和医保基金零报销的激励机制、完善高校学生医保待遇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适当提高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做好高校学生异地就医备案管理,确保按规定可享受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完善高校学生医疗救助政策,统筹强化医疗救助政策的托底功能、支持社会力量精准帮扶,救助重特大疾病高校学生、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丰富高校学生多层次健康保障供给、做好高校学生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工作、做好高校学生的医保待遇衔接工作。
《通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创新细化政策举措。比如,提出“高校后勤服务机构和内设医疗机构配合属地医疗保障部门,建立高校参保经办服务点”,为医保“进校园”提供更多的政策空间和服务保障;在医保待遇方面,提出做好“高校学生寒暑假期间在户籍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的异地就医备案”;提出困难学生参保时按照困难身份认定地资助政策标准获得全额或定额资助,实现以“人”为中心的参保救助兜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