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工作规范》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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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永涛) 全省中职在校生规模达30.14万人(不含技工院校学生),提升育人质量成为当前中职教育发展的主攻方向……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工作,推进中职学校依法治校。
《规范》分总则、学生工作组织与管理、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生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学籍与学业管理、学生工作档案管理、附则等9章,对完善学生工作体制机制提出具体要求,强调中职学校应建立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和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部门配合实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班团组织具体实施的学生工作体系,协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同时,强调家长(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
据了解,《规范》还明确提出“将学生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将学生工作相关课题列入教科研规划”,为完善学生工作保障机制提供政策依据。
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进行解读时指出,《规范》对当前学生工作热点问题作了回应。一是提出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和培养要求,明确“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加快建设“班主任工作室、心理辅导室”,提升班主任业务素养和育人能力等,着力解决学生工作力量薄弱、专业性不强等问题。二是引导学校积极协调驻地派出所设立驻校警务室、配备法治副校长等,落实宿舍管理人员住宿舍、班主任等学生管理人员每日进宿舍巡查制度,加强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着力破解少数学生行为失范的问题。三是强调“引导学生掌握1—2项文体技能”、强化“一训三风”育人作用、“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深化体育与美育教育、培育学生职业精神等,着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四是要求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健全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实施分类惩戒,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
《规范》分总则、学生工作组织与管理、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生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学籍与学业管理、学生工作档案管理、附则等9章,对完善学生工作体制机制提出具体要求,强调中职学校应建立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和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部门配合实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班团组织具体实施的学生工作体系,协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同时,强调家长(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
据了解,《规范》还明确提出“将学生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将学生工作相关课题列入教科研规划”,为完善学生工作保障机制提供政策依据。
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进行解读时指出,《规范》对当前学生工作热点问题作了回应。一是提出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和培养要求,明确“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加快建设“班主任工作室、心理辅导室”,提升班主任业务素养和育人能力等,着力解决学生工作力量薄弱、专业性不强等问题。二是引导学校积极协调驻地派出所设立驻校警务室、配备法治副校长等,落实宿舍管理人员住宿舍、班主任等学生管理人员每日进宿舍巡查制度,加强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着力破解少数学生行为失范的问题。三是强调“引导学生掌握1—2项文体技能”、强化“一训三风”育人作用、“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深化体育与美育教育、培育学生职业精神等,着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四是要求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健全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实施分类惩戒,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