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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坚定文化自信
《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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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讯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印发。
  《通知》强调,要以美育浸润学生,全面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学生身心更加愉悦,活力更加彰显,人格更加健全。以美育浸润教师,发挥教师职业的美育功能,提升全员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塑造人格魅力,涵养美育情怀。以美育浸润学校,打造昂扬向上、文明高雅、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
  《通知》要求,实施“八项行动”。一是美育教学改革深化行动:严格按照各学段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艺术相关课程。打造艺术课程活力课堂,激发学生积极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艺术选修课程和课后服务,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做好艺术教材编审选用,配发义务教育阶段艺术教材,遴选推荐一批优质美育课后读物。加强艺术特长学生一体化选拔和培养,拓宽艺术人才成长通道。遴选征集跨学科、专业的美育教学、教研、教改优秀成果,推进成果转化。
  二是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行动: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美育纳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广泛开展面向教育行政人员、学校领导的专题培训和面向艺术骨干教师的专业培训。开展艺术学科教师素质与能力监测。将美育课程纳入师范类专业学生人文素养课程,将美育素养有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办好全国艺术教育类专业学生和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建设国家、省、市、县各级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构建名师和骨干教师学习成长共同体。进一步发挥全国高校和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建设一批美育高端智库和高水平研究平台。
  三是艺术实践活动普及行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院系、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展演展示活动。省、市、县级每年举办学生艺术展演,多途径多渠道宣传校园优秀展演节目和作品。规范管理、正确引导各类学生艺术实践活动,避免锦标意识和功利化倾向。
  四是校园美育文化营造行动:持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传承基地建设,推出一批典型案例和文化资源。鼓励学校建设丰富多样的艺术社团,加强国家级示范性大中小学生艺术团建设,建立国家重大演出与学校社团的活动交流机制。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特别是橱窗、展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校园网等打造校园文化艺术展示空间。支持学校根据实际建设小型美术馆、博物馆、展览厅、音乐厅、剧场等。鼓励地方开展美育示范区和示范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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