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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出版和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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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讯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近日,北京市教委印发了《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北京市将实行中小学教材审定制度,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出版、选用。
  《管理办法》要求,校本课程由学校开发,要立足学校特色教学资源,以多种呈现方式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确需编写出版的应报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后方能出版。校本课程教材原则上不得跨校使用。
  《管理办法》强调,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统一推荐中小学教辅材料。确属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考试试卷及复习资料等,应免费提供学生使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和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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