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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示:高校招生录取期间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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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和家长不要迷信所谓高价、天价志愿填报咨询服务,要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个人志向、兴趣爱好、特长优势、生涯规划等多种因素,着眼于国家需要和社会需求,科学选择,自主填报。
  三、了解高校招生政策,“特殊渠道”不存在
  【现象】
高校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声称“认识某某领导”“认识某某招办”,甚至通过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高校招生工作人员等,谎称可以“走后门”“搞特殊”,通过“内部指标”“机动计划”“计划外补招”“降分补录”等方法实施诈骗。
  2021年,山东日照公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高考录取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刘某某。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刘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对外宣称能够帮助考生以特招的形式办理高校录取入学手续,从中骗取家长和考生的高额手续费。犯罪嫌疑人赵某、刘某某已被依法逮捕,24万元被诈骗钱款已全部追回。
  【提醒】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中明确要求,“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此提醒考生和家长,高校招生是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等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有严格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高校在招生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会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不存在所谓内部降低分数“补录”“补招”的情况。正规的招生录取不会产生任何附加费用,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一律不能相信。
  四、认清不同教育区别,擦亮眼睛看仔细
  【现象】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急于上大学的心理,故意混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国际合作办学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其他教育形式的学员。
  【提醒】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均须通过高考招录。上述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能进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考生和家长要擦亮眼睛,认真辨别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进修方式。
  五、做好个人信息防护,谨防志愿遭篡改
  【现象】
考生高考志愿是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恶意篡改将导致考生无法被心目中理想的高校录取。2021年7月,河北省衡水市高考考生周某(化名)及其家属到派出所报案,称发现自己的高考志愿被人篡改了,改成了比自己高考成绩低很多的院校。经立案侦查,结合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调取的登录日志,确定其同学吴某(化名)有重大嫌疑。经讯问,吴某称觉得周某平时影响了自己的学习,这样做是为了惩罚周某。吴某篡改别人高考志愿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提醒】律师和专家提醒,篡改高考志愿本质上是对考生受教育权的侵犯。从司法实践来看,篡改高考志愿的行为可能涉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要认为“无知者无畏”,不要以为事发了还能以“恶作剧”等理由搪塞,违法者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教育部也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考生号等个人信息和志愿填报系统密码等登录信息,不要泄露给他人,防止志愿被他人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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