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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印发
2023年共有25所试点院校参加春季考试招生
本报综合讯 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消息,为进一步深化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上海市教育委员会12月14日印发了《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根据《试点方案》,2023年上海市共有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戏剧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等25所试点院校参加春季考试招生。考试由统一文化考试和院校自主测试两部分组成。统一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方可填报春季考试招生志愿。试点院校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其中公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倍,民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已完成专业志愿填报,且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院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即获得相应试点院校自主测试资格。
2023年共有25所试点院校参加春季考试招生
本报综合讯 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消息,为进一步深化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上海市教育委员会12月14日印发了《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根据《试点方案》,2023年上海市共有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戏剧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等25所试点院校参加春季考试招生。考试由统一文化考试和院校自主测试两部分组成。统一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方可填报春季考试招生志愿。试点院校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其中公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倍,民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已完成专业志愿填报,且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院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即获得相应试点院校自主测试资格。